4. 會章, 細則,和其他政策

[We need a framework]

我們的會章和細則像高速公路的護欄。

某種意義上說,我們的會章,細則和條例就像高速公路的護欄。 我們通常不會太多注意到它們,但在危險的時候會保護我們帮助我們和諧共處。

所以我們應該修訂我們的會章,細則和條例。 這樣我們可以反映出我們的信仰和實踐,並將之正式化。

會章和細則的改變

會章和細則的修訂要包括下面這些:

  • 確保信仰宣言反映出全部「至死不渝」和「導致分裂」的問題,但不要求「可以討論」和「並不關心」的問題。
  • 從細則中刪掉主任牧師的角色
  • 在細則中設立最終由長老治會的結構

什麼時候

在2018年的年度會員大會我們不要強推此改變。 相反,我們可能在溝通交流和計畫充足的時候,召開一次特別的會員大會來議定。

會章和細則讓我們在共有的信仰,行政管理和事工上合一。 我們最終也應該在這些共有的方面有清楚的條例(如設施的使用,招聘的做法,兒童事工和青少年事工)。 我們需要在共有的方面包括信仰,行政管理和事工上合一。

同時在那些不是共有的領域裡(包括信仰,行政管理和事工),我們要給予自由。 例如,一個語言堂可能允許姐妹教導男女混班的成人主日學,另一個可能不允許。 一個語言堂想花更多的錢在對外傳福音上,另一個語言堂可能想花更多在主日學教材上。 一個語言堂可能主要針對華人傳福音,另一個可能想要對華人和非華人同時傳福音。 這些不同之處不需要破壞我們的合一。

我們可以在重要的共同信仰,行政管理和事工領域裡合一。 但同時,也可以在不是共有的信仰,行政管理和事工領域裡有顯著的自由。

下面: 長老們